关于中国驻波兰、匈牙利、摩尔多瓦使馆代管乌克兰出具文书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
2022-09-09 16:29


根据安排,中国驻波兰、匈牙利、摩尔多瓦使馆将自202299日起代管由乌克兰出具并拟在中国使用文书的领事认证业务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
一、申请人在乌克兰境内完成公证和认证程序

(一)在乌当地公证处办理有关文书的公证,并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;

(二)在乌司法部、外交部领事局办理有关文书的认证。

乌境内公认证程序咨询邮箱为consulateukr@163.com

二、根据实际需要,申请人选择向中国驻波兰、匈牙利、摩尔多瓦使馆任一馆提出申办领事认证的申请,并按照各馆具体要求预约办理。

(一)驻波兰使馆认证要求:

1、邮件预约方式:consulate_pol@mfa.gov.cn(使馆仅受理中国公民申请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warsawcenter@visaforchina.org(华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同时受理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申请,网址https://bio.visaforchina.org/WAW2_ZH/,地址:Sienna 39, 00-121 Warszawa, Poland,可选用中、英文咨询预约)

2、预约要求:请在预约邮件中说明认证用途和必要性,如需加急请阐述理由,并按工作人员反馈情况提供相应证明。

3、办理时限:申请人(代办人)须按照预约时段前来办理。认证业务为每周一、三、四(不含节假日),正常办理需3个工作日(例如,周一受理,下周一取证),加急办理需2个工作日(例如,周一受理,周四取证),不办理特急。因补充材料、核实情况、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耗费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。

4、申办程序:申请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代办人现场递交申请,不接受邮寄或在线传输文件。

5、基本材料:

  5.1领事认证申请表(如系代办,申请表“申请人签名”和“代办人签名”栏须提供签名原件);

  5.2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委托代办人申请的,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(国内、乌克兰、波兰公证处出具均可)、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5.3如办理公司商业文件认证,还应提交公司登记文件(文件中应含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信息)复印件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5.4需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;

    6、收费标准:

在使馆正常办理:中国公民或机构申办民事类文书认证每份28兹罗提,商事类文书认证每份56兹罗提。外国公民或机构申办民事类文书认证每份100兹罗提,商事类文书认证每份200兹罗提。

加急办理: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份加收110兹罗提。

华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将另外收取服务费,具体请登陆https://bio.visaforchina.org/WAW2_ZH/查询。

(二)驻匈牙利使馆认证要求:

1、邮件预约方式:consulatehun@gmail.com(可选用中、英文咨询预约)

2、预约要求:请在预约邮件中说明认证用途和必要性,如需加急请阐述理由,并按工作人员反馈情况提供相应证明。

3办理时限:申请人(代办人)须按照使馆回复的预约时段前来办理。正常办理需4个工作日,疫情期间每周一下午14:30-16:30领取,符合特急申请条件者受理后第二个工作日领取(特殊情况需当日领取的请提前申请),因补充材料、核实情况、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耗费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。

4、申办程序:申请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代办人现场递交申请,不接受邮寄或在线传输文件。

5、基本材料:

  5.1领事认证申请表(如系代办,申请表“申请人签名”和“代办人签名”栏须提供签名原件);

  5.2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委托代办人申请的,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(国内、乌克兰、匈牙利公证处出具均可)、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5.3如办理公司商业文件认证,还应提交公司登记文件(文件中应含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信息)复印件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5.4需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;

    6、收费标准:

  正常办理:中国公民或机构申办民事类文书认证每份2000福林,商事类文书认证每份4000福林。外国公民或机构申办民事类文书认证每份6000福林,商事类文书认证每份12000福林。

特急办理: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份加收11000福林。

(三)驻摩尔多瓦使馆认证要求:

1、邮件预约方式:chnukraine@gmail.com(可选用中、英、俄文咨询预约,邮件请标注“乌克兰+申请人国籍+姓名+民事或商事认证”)

2、预约要求:请在预约邮件中说明认证用途和必要性,如需加急请阐述理由,并按工作人员反馈情况提供相应证明。

3办理时限:申请人(代办人)须按照使馆回复的预约时段前来办理。正常办理一周后取件,加急办理下一个接待日取件(例如,周二受理,周五取件;周五受理,下周二取件),不办理特急。因补充材料、核实情况、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耗费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。

4、申办程序:申请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代办人现场递交申请,不接受邮寄或在线传输文件。

5、基本材料:

  5.1领事认证申请表(如系代办,申请表“申请人签名”和“代办人签名”栏须提供签名原件);

  5.2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委托代办人申请的,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(国内、乌克兰、摩尔多瓦公证处出具均可)、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5.3如办理公司商业文件认证,还应提交公司登记文件(文件中应含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信息)复印件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5.4需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;

    6、收费标准:

  正常办理:中国公民或机构申办民事类文书认证每份135摩列伊,商事类文书认证每份270摩列伊。外国公民或机构申办民事类文书认证每份405摩列伊,商事类文书认证每份810摩列伊。

加急办理: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份加收460摩列伊。

三、申请认证文书需满足下列要求:

  (一)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,应采用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,在复印相关文件时不能拆开文件原有装订。

(二)领事官员审核中如发现问题,包括当地的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,格式不规范,含有不合法内容,文件有涂改、拆换等情形的,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。

(三)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
(四)婚姻状况、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。

  (五)经使馆领事部认证过的文书,不得更改或替换。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,由申请人承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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